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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bīng bù

时间:2020-02-29 15:44:16
分类:六部

兵部为中国古代官署名,六部之一,相当于今日的国防部。其长官为兵部尚书。兵部又称夏官、武部。掌管武官选用及兵籍、兵械、军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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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源于三国五兵制。尚书职务本不涉军事。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骑、别、都)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

简介

官署名,掌管全国武官的选择、任用和兵籍、军机、军令之政,为军事行政的总汇,其长官为兵部尚书。曹魏时置五兵,即中兵、外兵、骑兵、都兵、别兵,设五兵尚书;设驾部、车部、库部等;唐玄宗时曾一度改为武部。宋设枢密院,为最高军政枢纽,与中书省共同执政,兵部成为虚设。明朝定制之初,以五军都督府掌军令,以兵部掌军政;清朝军权全由皇帝掌握,兵部只徒有虚名;清末改为陆军部,后又增设海军部。兵部虽历代沿置,但职权范围不尽相同。

历史沿革

魏晋

魏晋南北朝尚书省置五兵曹(七兵曹),设尚书为长官,初掌军令、军政等军事枢务,后专掌兵籍、征兵、仪仗等军事行政,十六国后燕及后秦、西秦、北凉等则称兵部。麴氏高昌国置为八部之一,设长史、司马为正副长官。西魏改七兵为兵部,为尚书省十二部之一。恭帝三年 (556)仿《周礼》建六官,遂为夏官府所属诸司之一,置中大夫为长官,小兵部下大夫、小兵部上士为佐贰,或省中大夫,则以下大夫为长官。领武环率下大夫、武侯率下大夫、司固上士、司火中士、司辰中士等属官,掌诸兵种及全国军务。

隋唐

隋、唐、五代置为尚书省六部之一,领兵部 (兵曹) 、职方、驾部、库部四司。隋初设尚书为长官,炀帝增设侍郎一员为次官,唐侍郎增为二员。诸司各设郎中、员外郎等员。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名司戎,咸亨元年复旧; 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名夏官,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旧; 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名武部,肃宗至德二载 (757) 复旧。职掌武官铨选考核 (五品以上送中书门下,六品以下量资注定)及军籍、地图、疆界、边防、车舆、厩牧、驿传、装备、军械、仪仗等军事行政之节制,具体事务由太仆寺、卫尉寺、诸卫及地方官府分别办理。

宋朝

北宋初,武官铨选及军令、军政悉归枢密院,本部唯掌仪仗、武举及义军、弓箭手名籍,设判部事一人,以两制充任,职任甚轻,尚书、侍郎皆为寄禄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武官铨选归吏部,军令、禁军兵籍仍归枢密院,本部领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司,设尚书、侍郎为长贰,除原有职掌外,兼掌厢军、乡兵、土兵、蕃兵名籍及边境少数民族首领官封、承袭等事。南宋以卫尉寺、太仆寺并入,尚书不常置,侍郎置一、二员不等。属吏分十案: 赏功、民兵卫、厢兵、人从看详、帐籍告身、武举、蕃官、开拆、知杂、检法。诸司郎官或分或并。

明朝

太祖洪武十三年 (1380) 废中书省后,六部直隶皇帝,分掌政务。兵部掌武卫官、土官选授考课及军制、训练、征调、镇戍、边防、仪仗、禁卫、驿传、厩牧、军械、符勘、兵籍、武学等军事行政,其堂官往往督军出征,本部操赏罚进退将帅之柄,职权尤重。初设尚书、侍郎各一员,后分置左、右侍郎。建文 (1399—1402) 中置左、右侍中,居尚书下、侍郎上,寻罢。景泰 (1450—1456) 中增设尚书一员,协理部事,天顺 (1457—1464) 初罢。隆庆四年 (1570) 添注侍郎二员,寻罢,万历 (1573—1620) 末复置。景泰以来,又常以尚书、侍郎兼掌京营戎政,督领京营操练。初领总部、驾部、职方三属部,后又增设库部,洪武二十二年改总部为司马部,二十九年定制,改四部为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清吏司,又领司务厅、会同馆、大通关。

清朝

清朝所掌略同,职权则轻,仅为管理军事行政的事务机构。始设于天聪五年(1631),以贝勒管理部务,置满、蒙、汉承政、参政、启心郎等官。崇德三年 (1638) 分参政为左、右,增理事官、副理事官、额哲库等官。顺治元年 (1644) 停贝勒管理部务,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额哲库为主事。八年复以诸王、贝勒兼理部事,寻罢。雍正元年 (1723) 以大学士领部事,置尚书满、汉各一员,左、右侍郎满、汉各一员。属官有堂主事,清档房满二员,汉本房满二员,汉军一员,掌文案章奏。领司务厅、武选、车驾、职方、武库四清吏司,及会同馆、捷报处、督催所、当月处、稽封厅等机构。

机构职责

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源于三国魏五兵制。两汉尚书职务本不涉军事。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骑、别、都)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各曹设郎。驾部有时亦设尚书。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迄至清末,历代沿袭,职权则不尽相同。

宋、辽、金、元兵部不辖兵政。明代兵部尚书号为“本兵”,权最重,凡武卫官军选授简练,均为其掌。清代兵部只管武职选授、处分及兵籍、军械、关禁、驿站等事,不涉兵权。

明朝兵部先是设有司马、职方、驾部、库部四清吏司,后改为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清吏司,同时派员会同管、大通关。

光绪三十二年(1906),废兵部,改设陆军部。

部门设置

兵部一般设有:尚书一人,隋唐正三品,明正二品;侍郎二人,隋唐正四品下,明清正三品。四曰库部。凡将出征,告庙,授斧钺;军不从令,大将专决,还日,具上其罪。凡发兵,降敕书于尚书,尚书下文符。放十人,发十马,军器出十,皆不待敕。卫士番直,发一人以上,必覆奏。诸蕃首领至,则备威仪郊导。凡俘馘,酬以绢,入钞之俘,归于司农。

兵部主事四人,职方主事二人,驾部主事二人,库部主事二人。龙朔二年,改兵部曰司戎,职方曰司城,驾部曰司舆,库部曰司库。光宅元年,改兵部曰夏官,天宝十一载曰武部,驾部曰司驾。有兵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三人,甲库令史十二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职方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驾部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库部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五人,掌固四人。

史籍记载

《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周礼.夏官》大司马之职......即今兵部之任也。魏置五兵尚书。”又“后周置大司马,其属又有兵部......至隋乃有兵部尚书,统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曹,盖因后周兵部之名,兼前代五兵之职。”

《新唐书.百官志一》:“兵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