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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段划分的理论

时间:2020-04-29 21:41:11

列宁亲自领导了俄国无产阶级十月革命的成功和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早期的社会主义建设。他从俄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出发,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列宁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论述未来社会阶段划分的“过渡——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理论框架,又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极大丰富和发展了它的内容。列宁从理论上说明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就是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只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而不是共产主义。这样,在列宁的理论中,“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就成为马克思恩格斯理论中“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相对应的概念。列宁认为,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不仅仅是成熟程度上的不同,而且“在科学上的差别是很明显的”。(《列宁选集》第三卷,第255页)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上,列宁的思想非常丰富。他在《在第七届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报告》中明确指出,这“是一个最困难的任务。这一过渡搞得好也需要许多年。在这一时期内,我们的政策又要照顾到许多较小的过渡”。(《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38卷,第113页)这里实际上已经体现出把这一过渡看成是一个历史阶段的思想萌芽。对于这一过渡时期,列宁还进一步认为,它在经济上“既有资本主义的也有社会主义的成分、部分和因素”。(《列宁选集》第三卷,第540-541页)在列宁的论述中,没有明确提出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但值得注意的是,他在大量论述中,针对经济文化落后、小农经济占优势的俄国国情和实践中遇到的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在分析俄国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时使用了“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没有稳固的社会主义”、“从由小农在居民中占优势而具备一些特点的社会主义”等概念,对于俄国发展方向则使用了“发达的社会主义”、“成熟的社会主义”、“完备的社会主义”、“完整的社会主义”等概念。这对于我们今天研究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理论是有重要启发意义的。在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发展的道路选择问题上,列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方法,是实事求是的典范。他不仅从理论到实践证明了社会主义可以首先在一个或少数国家获得胜利,而且认为建设社会主义必须从自己国家的具体实际出发,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是多种多样的,马克思主义阐明了走向社会主义的一般规律,但绝没有也不可能给各个国家的具体道路提供现成答案。列宁在1916年写的《论对马克思主义的讽刺和“帝国主义经济主义”》一文中明确指出:“一切民族都将走到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完全一样,……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列宁全集》中文第一版第23卷,第64-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