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网(百科之音)

十大军事原则

时间:2020-04-26 20:27:39

1947年12月25日毛泽东在所作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报告中提出的军事原则。即:1、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2、先取小城市、中等城市和广大乡村,后取大城市;3、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不以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为主要目标;4、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两倍、三倍、四倍,有时甚至是五倍或六倍于敌之兵力),四面包围敌人,力求全歼,不使漏网。在特殊情况下,则采用给敌人以歼灭性打击的方法,即集中全力打敌正面及其一翼或两翼,力达歼灭其一部、击溃其另一部的目的,以便我军能够迅速转移兵力歼击他部敌军;5、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每战都应力求有准备,力求在敌我条件对比下有胜利的把握;6、发扬勇敢战斗,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即在短期内不休息地连续打几仗)的作风;7、力求在运动中歼灭敌人。同时,注重阵地攻击战术,夺取敌人的据点和城市;8、在攻城问题上,一切敌人守备薄弱的据点和城市,坚决夺取之。一切敌人有中等程度的守备,而环境又许可加以夺取的据点和城市,相机夺取之。一切敌人守备强国的据点和城市,则等候条件成熟时然后夺取之;9、以俘获敌人的全部武器和大部人员,补充自己。我军人力物力的来源主要在前线;10、善于利用两个战役之间的间隙,休息和整训部队。休整的时间,一般的不要过长,尽可能不使敌人获得喘息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