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占第四

夫日者,天之所布,以照察於下,而垂示法則也。日為太陽之精,積而成象,人君仰焉。光明外發,魄體內全,匿精揚輝,圓而常滿,此人君之體也。晝夜有節,循度有常,春生夏養,秋收冬藏,人君之政也。星月稟其光,辰宿宣其氣,生靈仰其照,葵藿慕其思,此人君之德也。是以日主道德、養生、福祐、仁恩。若人君有瑕,必露其慝以告示焉。

夫日之體象、周徑之數,餘別驗之,著於《曆象志》。此非所須,故不錄之也。日行於天,一晝一夜行一度。日出地上謂之晝,日沒地下謂之夜,一晝一夜謂之一日。日者實也,言光明盛實也。日之先後,不可名狀,假甲子乙丑以異之焉。其行於天,去極近,日長而暑;去極遠,日短而寒;去二極中,暄涼等,晝夜停。故聖人作曆以推步焉,序之以四時,分之以八卦,正之以中氣,變之以節候,為二十四氣焉。

上元乙巳之歲,十一月朔甲子冬至夜半,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俱起北方虛宿之中。合朔冬至已來,至今大唐貞觀三年己丑之歲,積七萬九千二百四十五年算上矣。日行一度,即是日法一千三百四十分,一年行三百六十五度一千三百四十分度之三百二十八,每歲不周天十三分矣。欲求當時冬至日所在度者,置上元乙巳以來積算,盡所求年減一,以歲分四十八萬九千四百二十八乘之,為歲別日行積分。以周天分四十八萬九千四百四十一去之,餘不滿法者,以度法除之為度餘。命起虛四度,宿次除之。經虛,去度分三百四十一,不滿宿算外,即冬至加時日所在宿度及分。求次氣日所在度及分者,加冬至日度十五、小餘二百九十二、小分五,小分滿六去之後,從小餘一。小餘滿日度法去之,從度數一。度滿宿,依次命之,即次氣日所在度及分。求次日者,加一度,去命如前。若求冬至日甲乙名者,置所求年歲,別日行積分,以日法除之為積日,不盡為冬至小餘。以六十去積日,不盡為冬至大餘。命以甲子起算外,即所求年冬至日及小餘。求次氣日名者,依求次氣日度法加之,滿法從日,滿六十去之,命如前,即次氣日名也。但日行之所在,目視不可見其宿度,故須算知。推其分野,以辨災祥。

又二十四氣日影、律候至與不至,皆有應驗。今故列之如左:

並二十四氣影如後,及律氣應不應法。用此,並是占日之大綱矣。二十四氣影長短,《易緯占》律名,祖衝之《曆》日中影長短。冬至,中影長一丈三尺。

律中黃鍾,律長九寸。徑三分。小寒,中影長一丈二尺四寸三分。大寒,中影長一丈一尺二寸。律中大呂,律長八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一百三。

立春,中影長九尺八寸。雨水,中影長八尺一寸七分。律中太簇,律長八寸。驚蟄,中影長六尺六寸七分。

春分,中影長五尺三寸七分。律中夾鍾,長七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一千七百五。清明,中影長四尺二寸五分。穀雨,中影長三尺二寸六分。

律中沽洗,律長七寸九分寸之一。立夏,中影長二尺五寸三分。小滿,中影長一尺九寸九分。

律中仲呂,律長六寸二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一萬二千九百四。芒種,中影長一尺六寸九分。夏至,中影長一尺五寸。律中蕤賓,律長六寸八十一分寸之二十六。

小暑,中影長一尺六寸九分。大暑,中影長一尺九寸九分。律中林鍾,律長六寸。立秋,中影長三尺五寸三分。

處暑,中影長三尺二寸六分。律中夷則,律長五寸七百二十九分寸之四百五十一。白露,中影長四尺二寸五分。秋分,中影長五尺三寸七分。

律中南呂,律長五寸三分寸之一。寒露,中影長六尺六寸七分。霜降,中影長八尺一寸七分。律中無射,律長四寸六千五百六十三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四。

立冬,中影長九尺八寸。小雪,中影長一丈一尺二寸。律中應鍾,律長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大雪,中影長一丈二尺四寸三分。

候影法:先定南北使正,樹八尺表為勾,臥股一丈四尺。按其曆氣,日中視影,與曆合則吉,不合則凶。日影終年短於氣曆舊影,則為日行上道。與曆同,為行中道。長於舊影,為行下道。行上道太平,行中道升平,行下道為霸世也。

候氣法:截十二竹及銅為律管,口徑三分,各如其長短,埋於室中實地,依十二辰次之,上與地平。以葭莩灰實律中,以羅縠覆上。律氣至,吹灰動縠。小動為和,大動為君弱臣強,不動為君嚴暴之應也。

其律聲有清濁,吹之以聽其音,以知世之和與不和。是故西戎猶解聽律音以辨國中,國有聖人則東風應乎律矣。又《詩序》稱:「聲成文謂之音。」世有治亂,音有哀樂,人君宰相,須深察之。律應早晚,和與不和,乃史官之要事也,皆係之於日行。故錄附於此,以示一隅。今史官傅仁均、薛頤等並不考用影、律,屍素之流也。

京房曰:「日月行房乘三道:太平行上道,升平行中道,霸世行下道。」日不可視,以宿度影晷推之可知,影短則行上道矣。列宿當有道之國,日月過則光明,人君吉昌,民人安寧。日或黑或赤或黃,有軍軍破,無軍喪侯王。若人君不聞道德,其臣亂國背上,則日赤。

劉向《洪範五行傳》曰:「漢成帝河平九年正月二日朝,日出如血無光。漏上四刻、五刻,乃頻有光,照地赤黃,食後乃復。是時成帝無道德,後宮趙氏亂於內,外家王氏擅權,遂至國亡也。若臣逆君法,日赤如火,其國遂矣國亡也。若臣逆君法,日赤如火者,其國內亂。」

若陰沉日月無光,晝不見日,夜不見星,皆有雲障之而不雨,此為君臣俱有陰謀,兩敵相當,陰相圖議。若晝陰夜月出,君謀臣。若夜陰晝日出,臣謀君。若日濛濛並無光,士卒內亂。

日出一竿無光曜者,其月有王死,若有亂。若人君宰相不從四時行令,刑罰不時,大臣奸謀,離賢蔽能,則日月無光而見瑕謫。不改其行,其國五穀不成,六畜不生,人民上下縱橫,盜賊並起。

日出無光曜者,主病。一曰主有負於臣,百姓有怨心。日失色,所臨之國不昌。

日晝昏,行人無影,至暮不止者,上刑罰急,民不聊生,不出一年,必有大水,下田不收。日晝昏,烏鳥群鳴,國失政,臣持政。

日無雲不見光,比三日為大喪,必有滅國。日中烏見,主不明,為政亂,其分國有白衣會,大旱。三足烏出在日外,天下大國受殃,戴麻森森,哭聲吟吟。日光明盛,萬物不得視其體,猶人君之尊,權勢不可窺逾。今日無光,人皆見其體貌,將有伺察神物者焉,人君失其威柄之象,特宜修德政以禳之。日中有火光氣現者,其國君左右大臣欲反。夫祭天不順,茲謂逆祀。日中有黑子、黑雲,若青若黃赤,乍二乍三,天子崩。按晉《中興書》云:「升平三年十月丙午,日中有黑子,大如雞子,俄而孝宗崩。晉太和四年十月乙未,日中有黑子如李,至八年十一月己酉,天子廢為海西公。」若日足白者,有破軍敗將,諸侯王退敗。日足白者,日影屬地而純白也。日上有黃芒,天下攻戰。日消小,所當國君死,日中分,其國亡。日夜半見,天下不安,是謂陰明,天下大兵,洪水流行。日再出再沒,國亡君死。有兵,主降於臣,天下亡。日出非其所,天子失國,政令不行。兩日並出,諸侯有謀,是謂滅亡,天下用兵,無道者亡。兩日並照,是謂陽明,假主抗衡,天下有兩王並爭。眾日並見,天下裂分,百官各設,法令不一,王者並出,言天子多也。《汲塚書》曰:「甲居於河曲,天有妖孽,十日並出。」日象似日形耳,非正如日也。兩軍相當,數日並出,當分營以應之。日鬥者,日中三足烏見,常在日出至食時候之,或離而復合,白日與黑日鬥,其國相攻,天下有兵,不出三年,天下大饑。日鬥之時,或有五色仰珥之狀,為行隊而相追淩突,皆為天子失國,為軍兵滿野。日病主病,日赤黃是也。日死主死,日赤紫色是也。日月並出,中國有兩主立。日月並見,是謂滅亡,天下兵起,國將亡。日月並見,相去數寸,臣下作亂,滅其國主也。日月大星並出晝見,是謂爭明,大國弱,小國強,有立侯王。日月星俱見有光,天子不能禁製臣下,政令不行,大國亡。日入月中,不出九十日,兵大起,易法令,金鐵貴三倍,二旬而止,主病,不則將軍去,後死。日見月中,人主死,朔日日赤是也。月與日並照,日中光不盛,后妃持政。